文艺舞台的奢华之风将得到规范
新华网长沙8月15日电 日前,中宣部、财政部、文化部、审计署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发出通知,要求制止豪华铺张、提倡节俭办晚会。绚丽夺目的舞美灯光、明星大腕的豪华阵容,近年来遍地开花的“烧钱晚会”,谁是幕后推手?
节庆晚会动辄数百万元,明星出场费占大头
湖北省演出中心总经理辛国运说,随着地方财力的增长,自2003年起,越来越多地方政府开始利用财政资金办各类演出。2007年-2009年,这种现象达到鼎盛时期。
从事舞台音响设备租赁的业内人士刘先生也证实,因为“八项规定”的出台,目前,地方政府用财政资金办豪华晚会的现象大大减少了,但此前,这种现象屡见不鲜。有一年,中部某省的资源大县举办元宵晚会,政府主办,企业出资,演出现场星光熠熠,主持人来自央视,还请了不少一线歌手和演员。“这样一台晚会花费至少要500万元,其中明星出场费要占60%-70%,有的明星的一个人出场费就要60万元左右。”刘先生说。
名嘴、明星究竟有多贵?湖南兰心坊活动传媒公司的咨询人员称,名嘴的费用大概30万元左右,普通的主持人费用大概每人几万元。明星则按照知名度,几万元到数十万元不等。
在地方政府看来,办节、办会没有晚会演出不热闹。甚至一些偏远县市,财政实力并不雄厚,也花大钱请明星为节会助兴。作为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西部某少数民族自治县,每年都会举办“斗马节”。2010年,这个县举办了隆重热烈的开幕式晚会,请来不少明星助阵,门票奇高。当地一位在文化系统工作人员说:“我们单位穷,只买了(请咨询客服了解价格)一张的票。”据了解,最高票价一张近(请咨询客服了解价格)。
据吉林省一家演艺公司的杨经理介绍,近几年,因为政府举办节庆活动较多,一些已过艺术巅峰期的演员难登大银幕,因此喜欢到二三线城市发展。加之近两年,《快乐男声》《中国好声音》一类的选秀节目大热,催生了一批新星,无法被娱乐产业消化,纷纷到小地方寻求发展。
“不过,从今年年初开始,原来一些政府、银行和国企等大客户都不再公开举办文艺演出了,对我们的影响还是挺大的。”杨经理说。
晚会幕后“潜规则”重重:搞关系、摊派、回扣
五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中明确提到,各地党委政府不得与企业联名举办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,不得利用行政权力向下级事业单位、企业以及个人摊派所需经费等。
忙于“造节”办晚会的,有相当一部分都是国家级、省级贫困县。一位县级领导私下坦言:“贫困县靠招商引资,资源优势少,就只能靠办节庆来吸引上级领导注意力,政府官员也好有个升迁的途径。”
大操大办节庆活动,巨额支出自然少不了。一些地方向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摊派门票,有的甚至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中扣捐,厂矿企业较多的地方则找企业“赞助”,名目繁多。
广西某市近年来每年都会举办由多项活动组成的一个大型节庆活动,开幕式、闭幕式都会请来众多二三线明星助阵,有多个企业赞助。一位国有企业负责企业形象策划的人员告诉记者,企业每年都会为这个活动提供两三百万元的赞助:“这个节的影响力还过得去。当然,更多的是政府部门要求赞助,企业做很多事需要借助政府的资源,自然不好驳面子。再说,这些基本都是市领导直接交办给企业领导的。”
济南某家演艺公司资深行业经纪人闫泊透露,大型晚会的运作都有一些“潜规则”。账目虚开、吃回扣的问题基本都发生在举办单位的中层以上。一般来说,整体活动费用预算的两成都要给相关的负责人员,为了建立长线,给对方好处基本是惯例。因为明星的具体费用没有明码标价,这其中有很多水分,也就提供了大量可操作空间。
禁止奢华风落实处还需细化规定
山东社会科学院文化所所长涂可国指出,通过办奢华节庆活动吸引眼球的官员,实际是不愿意在地方经济发展上下真功夫,是一种缺乏开拓进取、求真务实的表现,一种急功近利的行为,也是对公共资源的不负责任。
如何才能让五部门的通知落到实处,真正刹住奢华晚会之风?专家建议,各地应建立举办晚会的“预审机制”,强化事后问责、追责机制,同时,有关部门也应尽快出台实施细则,明确相关的指导性标准或原则,以利于各地落实。
例如,通知提出,各地党委政府不得与企业联名举办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,不得利用行政权力向下级事业单位、企业以及个人摊派所需经费,那么,在“预审机制”中,有关部门应重点审查晚会内容、资金来源等问题。再比如,通知提出,不得使用财政资金高价请演艺人员,不得使用国有企业资金高价捧“明星”、“大腕”。那么,何为“高价”?应有具体的界定标准。(记者袁汝婷、高洁、王菲菲、张琴、李斌、廖君、罗鑫、李双溪)